根據山東省人社廳、財政廳2020年12月31日下發的《關于明確失業保險技術技能提升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20〕189號)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企業職工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注意以下新的調整變化:
一、不再受理職業資格證書上的批準日期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補貼申請。
二、技術技能提升補貼適用范圍仍然是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證書需在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技能人才評價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zscx. osta. org. cn)上查詢到。符合條件的,應在資格證書批準日期 12個月內提交申請。
三、每人每個自然年度不得超過3次,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不可重復享受,同一職業(工種)享受高級別證書補貼的不再享受低級別證書補貼。
四、技術技能提升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不可同時享受。
五、申請時,職工參加失業保險并在繳費狀態,且累計繳費時間不少于12個月。